4标准编制内容的说明
4.1适用范围
有机热载体的适用范围较广,标准只适用于以各种有机热载体锅炉为加热设备,并以间接加热为目的的有机热载体。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按照 GB/T 1. 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对标准执行中可能涉及到,并且适用于标准的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都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引用。
4.3术语
标准与 GB 23971—2009《有机热载体》配套使用,因此采用与GB 23971—2009基本相同的术语且其定义也原则性一致,同时标准采用的术语与正在修订中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十二章“有机 热载体锅炉及系统 ”釆用的术语相符合。
4.4 —般要求
由于有机热载体的选用直接关系到在用有机热载体的运行安全,因此标准第 4章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的选用原则。
由于型式试验结果将作为验证检验合格与否的判断依据,在本章中要求“有机 热载体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应由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其中 4 1条规定,所选用的有机热载体质量应符合GB 23971—2009《有 机热载体》标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一系列质量证明资料。
有机热载体的zui高允许使用温度是指通过 GB/T 23800《有机热载体热稳定性测定法》试验确定的有机热载体变质率不超过10%质量比条件下的对应试验温度。有机热载体的zui高允许使用温度只作为其热稳定性的定性温度,但不能作为锅炉运行时有机热载体的zui高实际工作温度。有机热载体的zui高工作温度是指锅炉出口处测得的有机热载体zui高主流体温度,即zui高实际工作温度。